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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靈山縣政協辦公室2021年部門決算

    2022-09-02 23:31 來源: 分享到: 【打印本頁】 【字體: 大   中   】   

    靈山縣政協辦公室2021年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靈山縣政協辦公室概況

    一、主要職能及機構設置情況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靈山縣政協辦公室2021年部門決算報表

    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二:收入決算表

    表三:支出決算表

    表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表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上述報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靈山縣政協辦公室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情況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靈山縣政協辦公室概況

    一、主要職能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主要職能

    1.主要職能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 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

        民主監督 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

    參政議政 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2.機構設置情況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靈山縣委員會辦公室設置1室5委,政協辦公室、提案法制委員會、教科衛體委員會、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農業農村和經濟委員會、聯誼委員會。

    3.人員構成情況

    處級領導7人,縣政協機關行政編制26,實有人員32人,后勤服務事業編制1,實有人員1人,下屬事業單位1個,事業編制6人,實有人員5人,離退休人員27人。

    政協主席1,副主席4;

    二級調研員1人,三級調研員1人;

    政協辦公室主任1,副主任2人;

    提案法制委員會主任1,副主任2;

    文教衛體委員會主任1,副主任2;

    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主任1人,副主任2人;

    農業農村和經濟委員會主任1人,副主任2人;

    聯誼委員會主任1,副主任2;

    后勤服務事業編制1。

    事業編制6人。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本部門決算的單位共1個,分別是:靈山縣政協辦公室。

    第二部分:  靈山縣政協辦公室2021年部門決算報表

    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二:收入決算表

    表三:支出決算表

    表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表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靈山縣政協辦公室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2021年度總收入702.83 萬元,其中本年收入  702.83萬元, 較2020年度決算數增加12.95 萬元,增長1.88 %。收入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 702.83萬元,為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較2020年度決算數增加12.95  萬元,增長1.88 %。

    2.事業收入0萬元。

    3.經營收入0。

    4.其他收入0萬元。

    5.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

    6.上年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2021年度總支出 702.83萬元,其中本年支出  702.83萬元, 2020年度決算數增加12.95萬元,增長1.88 %。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04.9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為保證日常運轉發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據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養老、醫保、公積金等,按靈山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安排的辦公費、水電費、培訓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2020年度決算數增加42.75萬元,增長7.60 %,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工資、津貼補貼等日常公用經費增加。

    2.教育支出0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11.66萬元:主要用于按國家規定發放的在職人員醫療費方面的支出。2020年度決算數增加11.66萬元,增長100 %,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類細化。

    4.社會保障和就業 56.73萬元:主要用于按國家規定發放的離退休人員工資津補貼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方面的支出。2020年增加56.7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類細化。

    5.住房保障支出29.49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20年增加29.49萬元,增長100 %,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類細化。

    6.結余分配0萬元。

    7.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702.83萬元,2020年度決算數增加12.95萬元,增長1.88 %。其中:基本支出521.72萬元,項目支出181.11萬元。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為416.47萬元,主要用于保證日常運轉發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據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標準等費用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為0.21萬元,主要用于機關正常運行:如辦公、水電、公務接待等開支。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機關服務(項)支出為9.24萬元,主要用于政協機關公務用車運行、公務用車維修、差旅費、其他雜費等開支。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委員視察(項)支出為38.66萬元,主要用于政協委員學習培訓。視察調研等方面開支。

    (五)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參政議政(項)支出為35.95萬元,主要用于政府知情明政會議費等方面的開支。

    (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政協會議(項)支出為96.55萬元,主要用于2020年政協會議、政協例會、政協常委會等開支。

    (七)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其他政協事務支出(項)支出為4.50萬元,主要用于政協文史館裝修等開支。

    (八)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支出為3.36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人員獎金、績效工資等方面開支。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支出49.11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支出為4.04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

    十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 社會保險補貼(項)支出為2.78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職職工社會保險。

    十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款) 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支出為0.81萬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十三)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為11.34萬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業單位醫療。

    十四)衛生健康支出(類)財政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支出為0.32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為29.49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21.72萬元,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其中:人員經費449.1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職業年金、其它工資福利支出;(按具體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列示,不用附上具體金額);公用經費72.6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印刷費、租賃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培訓費、退休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個人和家庭補助。(按具體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列示,不用附上具體金額)。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較2020度決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 0 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

    、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靈山縣政協辦公室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靈山縣政協辦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21.19萬元,支出決算21.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決算數比2020年度減少1.12萬元,下降5.02%。

    具體情況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 0萬元,同比增加(或減少)0萬元,增長(或下降)0 %。主要用于: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培訓費、雜費等支出。2021年本單位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 0 個,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境)團組0 個,全年因公出國(境)共計  0 人次。

    (二)2021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6.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同比增加0萬元,增長 0%。主要用于公務接待食宿費用等。據統計,2021年本單位公務接待共50 個批次、共計550人。

    從預決算執行情況來看,2021年度公務接待支出決算數持平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把控好,嚴格按照公務接待標準執行。

    從上下年增減變動情況來看,2021年度公務接待支出決算數小于2020年度決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三)2021年度公務用車費支出14.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同比增加0 萬元,增長 0 %。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1度年支出14.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同比增加 0萬元,增長0 %。主要用于市內因公出行以及開展業務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2021年末本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車保有量為5輛。

    從預決算執行情況來看,2021年度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數持平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規定,厲行節約。

    從上下年增減變動情況來看,2021年度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數小于2020年度決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2.公務用車購置2021年度支出0萬元。

    、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靈山縣政協辦公室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2.62萬元,比2020年增加16.34萬元,增長29.03%。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辦公費等隨著人員增加而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靈山縣政協辦公室2021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9.1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4.6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4.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12月31日,靈山縣政協辦公室共有車輛 5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 輛、一般公務用車5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市內因公出行及開展公務活動;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 臺(套),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預算項目自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1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自評,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41.55萬元,占年初項目預算的100%。從評價情況來看,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項目申請時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

    我辦已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試點,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99.16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按要求完成了本單位年度等各項工作;通過撰寫調研報告、視察報告、社情民意信息為縣委、縣政府當好參謀,為全縣發展提供好的建議意見;提高政協委員履職能力,有效發揮委員作用,按時完成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工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 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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